游乐设施EAC认证TRCU038/2016
根据2016年的欧亚经济联盟委员会决定第114号月18日游乐设施都受到强制EAC合格证书(EAC certificate)和EAC符合性声明(EAC Declaration )管制。
游乐设施风险等级在RB-1的必须强制性执行EAC合格证书(EAC certificate),对于游乐设施风险级别在RB-2、RB-3的可以采取EAC符合性声明(EAC Declaration )
· 游乐设施机械化的逐步运动;
· 游乐设施的机械化旋转运动;
· 轨道赛车和卡丁车;
· 游乐设施;
· 非机动化水上游乐设施;
· 非机动的游乐设施;
· 儿童游乐设施,儿童身高(儿童身高90cm和160cm的高度),除设备,用于儿童游乐场。
该法规不适用于游乐设施风险等级是RB-4和投入运行之前游乐设施。
游乐设施EAC符合性声明(EAC Declaration )
EAC符合性声明(EAC Declaration )可以采用以下认证方案:
方案 | 认证计划 | 应用程序 | 风险等级类型 |
产品测试合格 | 生产控制 |
1D | 制造商 | + | 批量生产 | RB-2和RB-3 |
2D | 申请人 | - | 缔约方(单批次合同) | RB-2和RB-3 |
5D | 类型的研究 | + | 批量生产 | RB-2 如果不可能进行测试,在他们的安装/前进行测试 |
6D | 类型的研究 | + | 批量生产,如果有ISO质量管理体系 | RB-2 |
EAC符合性声明(EAC Declaration )有效性应对于游乐设施相对应的服务生活或分配的资源。 申请人必须保持所有的提交文件为10年
游乐设施EAC合格证书(EAC certificate)
潜在的生物力学的风险等级在RB-1都受到强制性EAC合格证书(EAC certificate)认证。 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采用如下的认证方案:
方案 | 认证计划 | 应用程序 |
产品测试 | 评价的生产 | 检查控制 |
1C | + | + | 1时间的每一年 | 批量生产 |
2C | + | 质量管理体系 |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 | 批量生产 |
3C | + | - | - | 该缔约方(一个单一的产品) |
9C | 根据上述分析的技术文件 | - | - | 批量的限制进口生产 |
认证方案的选择可以通过申请人自己的选择。EAC合格证书(EAC certificate)申请必须包含以下信息:
· 海关联盟境内申请者名称和地址的;
· 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;
· 技术说明,它的组成配件,识别特征(种类,名称),技术规范,海关编码,技术条件或制造标准(如果有的话),贸易合同、发票(批次);
· 适用标准从TR力038/2016(如果有的话);
· 认证方案;
· 申请人有义务遵守的条款和条件。
根据所选择的认证方案,认证机构根据认证计划进行认证程序,测试和审核合格后颁发EAC合格证书。
申请人在收到EAC证书后对每个产品都必须贴上EAC标志。EAC合格证书最长有效期有效期不超过5年,在方案3C和9C方案下有效期没有设置直到合同交付。 提交认证的文件申请人和认证机构必须保存至少10年。
游乐设施申请EAC合格证书(EAC certificate)和EAC符合性声明(EAC Declaration )必须提交的文件清单
签发EAC合格证书(EAC certificate)和EAC符合性声明(EAC Declaration ),将需要下列文件:
· 安全你要;
· 操作手册或指导手册
· 技术数据表;
· 合同和发票,对一个很大的游乐设施或一个单一的游乐项目;
· 测试报告/测试协议;
· 组成部件,以及为组成部分(要素)的证书和符合性声明;
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9001标准(如果有的话);
· 现有的证书,从外国的认证或/检验/验证局(按照9C方案的情况下);
· 制造商生产标准应该遵循从TR EAEU 94;
游乐设施技术护照要求
在申请游乐设施EAC合格认证和EAC符合性声明时都必须一个产品技术护照。技术护照是制造商在设计、制造、生产和需要的活动上符合性评估和技术检验风险等级RB-1和RB-2的基础,它是作为一个单独的文件必须具备以下内容:
· 产品基本信息有关的技术特征;
· 技术规格;
· 分配的资源/使用寿命和储存期;
· 制造商(供应商)担保人信息;
· 超包装证书;
· 产品使用说明(如有必要);
· 维修、保养、维护的工作和要求,根据法规和指令(如果必要);
· 操作和储存时候的注意事项(如果必要);
· EAC合格证书或EAC符合性声明的TR力038/2016的有关信息
· 信息回收利用要求;
· EAC标志或其他警告标记,包括有关登记或注册信息。
欧亚联盟包括成员:俄罗斯、白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、亚美尼亚、吉尔吉斯坦。统一使用强制性认证标志为